“行業慣例”不是充電寶容量“虛標”的理由
“我的手機電池容量是4600毫安,10000毫安的充電寶,應該能給手機充兩次電,實際充一次就沒多少電了。”消費者王先生手持一款知名品牌充電寶,語氣中透著無奈。今年8月,他在淘寶某品牌官方旗艦店購買了這款電芯容量為10000毫安的充電寶,背面小字標示的額定容量僅有6000毫安?!靶袠I慣例”成常見說辭,文字游戲背后,是消費者權益的隱形流失。在黑貓投訴平臺上,類似的案例比比皆是。(10月20日《廣州日報》)
充電寶容量虛標問題,已成為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重災區。據業內人士解釋,充電寶容量標注存在兩個概念:電芯容量和額定容量。商家慣用伎倆是將電芯容量醒目標注,而實際可用容量的額定容量,卻隱藏在不起眼的小字中,消費者很難看清楚,往往會被更大的電芯容量吸引,做出購買決定。這種避小就大的標注方式,成為充電寶行業內的普遍現象,且被商家美其名曰“行業慣例”,實則是誤導消費者的不當行為。
從技術角度而言,電芯容量與額定容量確實存在差異。電芯容量指的是內部電芯的理論儲存電量,而額定容量則是充電寶實際能輸出的的最小電量。由于電壓轉換、電路損耗等因素,額定容量通常只有電芯容量的60%左右,這本是正常的能量損耗,但不應成為商家玩“文字游戲”,以小賣大的借口。
消費者并非行業專家,對兩種概念的差異并不了解,在購買充電寶時,關注的是實際能充多少電,而非內部電芯的理論值。商家將電芯容量以大字號突出展示,而將消費者真正關心的額定容量“隱藏”起來,實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。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明確規定,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質量、性能等信息,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。充電寶企業以“行業慣例”為由玩文字游戲,顯然涉嫌虛假宣傳,理當受罰?!靶袠I慣例”不應成為虛假標注的遮羞布。充電寶作為高頻使用的電子產品,其容量標注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使用體驗與安全,若任由“行業慣例”模糊標準,不僅會加劇市場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的現象,更會透支整個行業的信用基石。
充電寶容量標注不應是霧里看花,而應是明明白白。只有杜絕“文字游戲”,讓容量標注真實可信,才能構建誠信的市場環境,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。監管部門應強化標準建設,杜絕“文字游戲”,明確充電寶容量標注必須以額定容量為基準,真實告知可實際使用電量,禁止使用模糊表述;同時加大對虛假標注行為的處罰力度,對屢教不改的企業實施“黑名單”制度。另一方面,電商平臺需承擔起審核責任,對商品詳情頁中的參數標注進行動態監測,建立消費者評價預警機制,及時下架問題產品。




